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

登革熱判定 南部5縣市不接受 20080909

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6/4508840.shtml

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修正「登革熱檢驗結果判定基準」,南部5縣市衛生局都表態不能接受,建議回復原有的判定標準;衛生署本月11日南下與5縣市衛生局就此溝通、研議。

衛生署疾管局上月22日對登革熱判定標準改採「一採判定」的寬鬆標準,並新增登革熱快速檢驗(簡稱NS1),即只要第一次採檢IgG(抗體)、IgM(抗原)、NS1等檢驗項目,其中一項呈現陽性,即判定為確定病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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